WORK DYNAMICS
中心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单位:
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
2024/7/25 9:11:35
293
中心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试行)
东人医发〔2021〕100号
为加强我院中心实验室废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废物污染和危害环境,维护医疗环境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管理制度和技术要求
1.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或课题组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包括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危险废物管理岗位人员责任制度,并将制度公告于中心实验室公告栏。
2.管理台账制度: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或课题组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及时记载产生危 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处置情况等事项,原则上每季度至少需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上提交一次。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应与实验记录相结合,严禁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管 理台账至少应保存五年。
3.申报登记制度和管理计划制度: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或课题组原则上在每年3月31日前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 监管信息平台上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等。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或课题组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原则上每年3月31日前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上进行填报。
4.应急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知识培训: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或课题组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配备环境应急物资,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妥善保存演练资料。进入中心实验室平台开展实验工作必须首先通过实验室的培训。对实验室/课题组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等。
(二)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流程
1.分类收集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分类进行。实验室危险废物不与容器发生反应。液体危险废物一般存放于密封塑料桶,并在容器上贴上标签。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或课题组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台账原则上保存五年。
2.分类投放 根据危险废物分类要求,将实验室危险废物投放到规定容器中。投放废液后,应 及时密闭容器;废液不宜盛装过满。针头、刀片、玻璃、塑料针筒、吸管等放置于“ 锐器盒”中统一进行处理。死亡动物尸体装进专用袋,并贴上标签。
3.暂存 实验室应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其外边界应施划3厘米宽的黄色实线,并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盛装危险废物的原始包装容器应放置于防漏容器中。动物尸体置于专门冰柜内暂存。 贮存设施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贮存设施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收集渗滤液及贮存场所清理出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管理。贮存设施应防止无关人员接触、进出。储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4.收运 收运时产生方和内部转运方至少各需一人同时在场,携带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和应急物资;运输时应低速慢行,避免遗撒。运输后应及时清洁运输工具。
5.处置 主要是指将实验室危险废物焚烧、煅烧、熔融、烧结、裂解、中和、消毒、 蒸馏、萃取、沉淀、过滤、拆解等方法处理掉的活动。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处置分为产生单位内部处置和委托处置。鼓励产生危险废 物的实验室或课题组在内部进行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也可委托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或课题组应对危险废物接收单位资质进行核实,并签订委托处置协议。
(三) 实验室应尽量减少实验室危险废物的产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险品库存发生污染的危险。
(四)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对人员的伤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并报告医院职能部门协助处置,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政府主管部。
(五)各实验室必须按本办法对实验室废物进行规范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处置危险废物。
(六)本制度由中心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